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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蜀法庭:滚动的车轮 流动的法庭
  • 发布时间:2011-10-31 00:00
 
滚动的车轮 流动的法庭
——下蜀人民法庭便民服务一瞥
 

    句容市人民法院下蜀人民法庭成立于1977年1月1日,位于句容市北端的下蜀镇,东距镇江市40公里,西距南京市40公里,紧邻312国道,京沪铁路和宁沪城际铁路贯穿境内,交通便利。法庭管辖范围辐射4个镇:下蜀、白兔、边城、宝华。辖区面积约446平方公里,人口17.2万。法庭现有审判员3名,助理审判员1名,书记员4名。

    五年来该庭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3743件,注重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努力追求社会和谐稳定,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65.49%,无一案件矛盾激化,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

巡回审判,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

    下蜀法庭在所辖的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联系点,在巡回审判中,他们一方面依法坚持就地开庭,另一方面坚持“驻点式巡回”与“活动式巡回”并举,克服“坐堂问案”,尤其是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邻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采用灵活机动的 “流动式”巡回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村组或邻近地区,则采用直接送达等方式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且被告自愿放弃答辩期限的,立即选址审理。开庭地点可在村民院落、社区办公室、田间地头、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场所。而且往往是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及时化解矛盾,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五年以来,该庭在辖区内四个乡镇巡回办案600余件,化解了矛盾,既普及了法律,又维护了一方和谐稳定。

多方联合,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纠纷

    法庭采取与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相对接的方式,构架起法庭、人民调解、司法协理员、审判联系点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每月在各乡镇召开一次由镇司法所、各村调解主任和法庭法官参加的民调例会,会上大家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和协作,仔细排查辖区内的各利矛盾纠纷,共同商讨并制定化解方案,形成解决民间纠纷的工作合力。2011年2月,在下蜀镇民调工作例会上,法庭法官了解到,该镇某村50余户村民聚集到村委会,要求就两笔集体土地租赁费用进行重新分配,部分村民情绪激动。法官迅速赶赴该村,一方面与镇、村两级调解人员一起共同安抚村民情绪,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协调工作。法官们多次组织土地承租人与村民面对面协商,经过努力,最终成功诉前调结98起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一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被消弥在了萌芽状态。

调、判结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庭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并注重对当事人进行情感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引导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达到案结事了,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该庭受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案件涉及句容市边城镇某村35户村民,由于案件当事人已经多次找到相关部门要求解决但都未果,在递交诉状的时候村民代表表明如果不能妥善的进行处理,将进行一些过激的行为。为防止矛盾激化,法庭联合该镇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及该镇工作人员,共同对这起承包纠纷进行调解。法官们既从同村村民关系角度着手作劝解工作,也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解释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及解除合同时损失的赔偿等法律规定,促使案件的被告认识到合同签订中的不妥之处,同意解除合同,并对被告合理性损失进行补偿,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事后,35户村民代表及被告均感谢多部门从百姓利益着想快速解决纠纷。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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