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2011年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显著
2011年初,镇江市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对市级机关部门提出了“更高标准争一流、更大范围争位次、更高层次争荣誉”的工作要求,镇江中院通过传媒向社会公开目标承诺书,接受市民监督,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一年过去了,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化新一轮年度公开承诺,近日,镇江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媒体上公开了各部门2011年公开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以激励全市上下再掀"一诺千金,有诺必践"、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以创先争优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承诺的事项,经过全体干警的积极努力,得到了圆满完成,分别是:
1、获“2011年度全市跨越发展有功单位”;
2、扎实开展争创“无涉诉信访法审判庭,争当无涉诉信访法官”活动,该项工作全省排名第二,被省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在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化年总结表彰大会上介绍经验;
3、行政庭等三家单位被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联合授予“公开司法示范点”,开发区法院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
4、审判绩效指标在全省位次前移7位,被评为2011年度全省法院审判绩效先进集体;
5、行政审判工作在全省法院排名第3位,刑事审判工作在全省法院排名第4位,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在全省法院排名第1位;
6、被市委、市政府和镇江军分区评为“六创双拥模范城标兵单位”;
7、润州法院、京口法院、丹阳法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法院;
8、被省高院和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联合表彰为维护国防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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