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江市中级法院积极响应最高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机关后勤系统开展“服务质量年”活动的通知,在科学服务、规范服务、创新服务、阳光服务等重点环节上创先争优,取得良好成效。
用科学的思维,引领服务保障工作科学发展。自觉对照服务保障职能、年度公开承诺、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认真查找管理不到位、工作不细致、服务不主动、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坚持以人员培训为抓手,注重对知识更新快、专业要求高、技术依赖性强、与服务审判关系密切的专业人员培训;今年1-6月份,全院组织服务保障培训6期,培训各类人员169人次。
用规范的要求,促进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发展。按照服务有承诺,操作有规范,考核有指标,奖惩有依据的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开展“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活动,制定《镇江中院物品采购制度》,修订公务出差及差旅费管理规定,制定与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相配套的二级管理考核办法,从大处着想,从细处着手,努力在细致上见成效。
用创新的方法,实现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发展。积极主动拓展信息化应用范围,加大司法为民信息化服务力度。实现法庭“三同步”功能提升和一号标准型科技法庭庭审互联网直播,新增外网涉诉信访模块,实行财务管理院领导网上监控,采用车辆管理GPS定位和网上考核,完成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节能降耗工作连续三年用能指数不上升。
用阳光的举措,确保服务保障工作健康发展。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装备管理工作重要权力节点监控的实施办法》,明确车辆装备计划采购、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权力事项,制定21条具体监控措施。在党务公开栏定期、及时公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和大项经费开支情况。重大工程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纪检监察全程监控,有效预防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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