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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荣获 “四争”活动先进集体
  • 发布时间:2013-03-06 00:00
 
 
 

    自镇江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 “四争”(争创“双强”班子、争当强村富民先进、争做帮扶先进集体、争当帮扶先进个人)活动以来,镇江中院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对标找差、创先争优”为动力,院机关党委积极组织干警为贫困乡村、低收入者送去慰问,积极送法下乡,为贫困百姓提供法律援助,在资金、物资、服务等方面为经济薄弱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日前,镇江市帮扶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对镇江中院等66个先进市直部门予以表彰,授予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四争”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同时,镇江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殷建平、民四庭审判员李书文获评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四争”活动先进个人。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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