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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 金山湖法庭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 发布时间:2014-06-17 00:00

 

    近日,润州法院金山湖法庭被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称号,这是金山湖法庭成立两年多来获得的又一沉甸甸的省级荣誉。

    成立两年多以来,金山湖法庭坚持“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注重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树权威。多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借助传统及新兴媒体力量宣传法庭工作,该工作经验被江苏省高院法庭指导办《江苏人民法庭通讯》全文刊登,并在全省法院法庭庭长培训班上做经验交流。庭内所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中,3篇案例被江苏卫视相关栏目报道,十余篇案例被镇江新闻、民生频道报道。

    坚持在服务地方党委、企业、群众上下功夫。针对辖区内的润州工业园区以及三山管委会拆迁征地多、大项目多的特点,公正审判,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结合,化解大量涉拆迁纠纷,无一起案件矛盾激化,上访闹事。针对辖区拆迁户多,渔民多的特点,今年与社区联合成立渔民法律服务站,该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

    坚持在服务旅游经济上有特色,主动联系园林、宗教、旅游等部门,走出去,转变观念,能动司法,变司法的滞后处理纠纷为提供常态的法律服务,深挖法律服务的内涵和本质,从细微处着手,将法律服务与观光旅游,发展地方旅游经济有机统一起来。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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