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近日,省高院专门下发文件,对全省法院2013年度先进集体进行表彰,丹阳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这是自2008年、2009年以来,该院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3年以来,丹阳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突出司法为民、推进矛盾化解、加强队伍建设。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755,审执结12693件。通过围绕公平正义,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围绕社会关切,继续深化“四个平台建设”建设;围绕发展大局,依法服务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围绕司法公信,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围绕创先争优,努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举措的实施,为丹阳市推进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全年共有2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名干警受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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