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党建文化 > 创先争优

省高院授予润州法院“集体二等功”奖牌、三名同志获个人表彰
  • 发布时间:2014-11-13 00:00

 

      近日,省高院授予润州法院“集体二等功”奖牌。2013年,该院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法院工作,立足审判抓服务,创先争优促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以法治方式引领法院工作,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刑事审判的维稳保障职能新增强,民事审判化解矛盾职能上升新高度,商事审判维护市场规则的职能不断强化。大力推进“小额速额”改革。建设了全省首家无障碍法庭,设立了当事人休息室、停车场。执行工作的效能优化提升,重视加强民生类案件的执行。

    先行先学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大力提高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水平,班子成员坚持“四个表率”。全院干警围绕“权从何来,为谁司法”开展“群众在我心中什么位置,我在群众心目中什么形象”群众观念大讨论活动。

    深入排查整改“四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今年1月,省委书记罗志军视察、调研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该院队伍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规定,认真开展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孙彩萍同志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王琳、沈正涛被镇江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