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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 一干警家庭喜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称号
  • 发布时间:2014-12-11 00:00
 
   日前,从市妇联获悉,扬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包新月家庭获评第九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称号,镇江市仅有2户家庭获此殊荣。据了解,由全国妇联发起的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经过层层推荐和网络投票等程序,最终,包新月家庭作为“江苏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参加了此次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
  
    多年以来,包新月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总是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努力工作,几乎年年都是该院办案的排头兵。自2010年包新月被任命为新坝法庭副庭长后,她更是自加压力,不仅延续着办案标兵的骄人业绩,还协助庭长管理庭内事务,帮助年轻法官排忧解难,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优异的成绩。包新月多次被各级法院记功表彰,特别是2011年以来,先后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法官”、两次荣记个人“二等功”;还被省高院、省人事厅、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包新月同志的爱人在金融系统工作,在工作岗位上也是兢兢业业地耕耘了二十多年,凭借着扎实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作风,在本单位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包新月在事业上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生活的关系。包新月和爱人敬老爱幼,在精神生活上给老人家体贴和安慰,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享受到晚年之福的乐趣。在这个家庭里,他们作为子女尊重长辈,长辈亦是关心爱护子女,共同建造了一个温馨、和谐、向上的文明家庭。在对待子女的教育上,包新月始终认为一定要“成材先成人”。平时,他们经常与孩子沟通交流,不断加深母子之情,教育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并健康快乐长大成人。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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