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党建文化 > 创先争优

润州 被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01-15 00:00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法(2015)1号文件,命名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命名法院是通过各个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申报、高级法院推荐,最高法院审核而产生的,普遍对文化建设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规划部署科学,工作措施扎实,法院文化特色鲜明,文化设施健全完善,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对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审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江苏省仅润州法院及苏州吴江法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润州法院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践行核心价值观、提升法院品位、增强司法公信力、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途径,树立“育人铸魂、文化兴院”的工作思路,按照“整体规划、系统建设,分类推进”的原则,凸显“观有景、闻有声、读有文、思有义”的特色,主动把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放在法院全局工作中,不断增强文化建设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吸引力,逐步形成了涵盖廉政文化、党建文化等的“七位一体”法院文化体系,推动法院工作全面科学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被授予首批江苏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镇江市法治文化示范点等11个文化、普法、法制宣传示范点和荣誉称号。“创文化育廉机制,促党风廉政建设”的法院文化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授予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在提升干警的精气神的同时,各项争先创优工作成效显著,相继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连续三年集体一等功等荣誉。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