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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金山湖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庭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11-20 00:00

    

     2015年11月16日,省高院下发《关于命名第三批全省法院和第二批全省法庭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润州金山湖法庭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庭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金山湖法庭自今年2月搬迁新址办公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庭以建立文化法庭为目标,加强司法公开的力度和广度,积极参与“全省法庭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法庭的文化建设紧紧围绕法官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中如何起核心作用精心打造,在乡间邻里调和上做足文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老百姓自己的话进行宣传,内容贴近当地的风土人情,与办公场所浑然一体,激发全体法官积极自主参与。

    目前,法庭建设了司法公开栏、法文化坪、党支部活动室等场所,法庭所展现法庭历史沿革的文化长廊,体现了我国新民主主义时期、解放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以来人民法庭的建设历程,介绍内容各有侧重,法治文化氛围浓厚。省高院、市委、区委等领导参观法庭的文化建设后均给予肯定,并对法庭的文化建设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借此命名之契机,金山湖法庭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庭文化建设,推动法庭工作科学发展。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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