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一篇司法建议被省法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
近日,省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省法院2015年度优秀司法建议的决定》,此次活动共收到全省法院报送的司法建议155份,经过省法院组织评审,评出46份优秀司法建议。我市两级法院有四篇司法建议被评为优秀司法建议,其中润州法院镇润法建[2015]第1号《致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人身安全教育的司法建议》当选。
该院在审理被告人汪某猥亵儿童一案和被告人王某强奸一案中,发现两名受害的女童时年9岁,均为小学学生。两起案件反映出相关教育机构在对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有针对性的人身安全教育、重视与监护人就未成年学生上放学交接、对遇重大变故未成年学生的心理抚慰教育等方面仍存有一定问题。为坚决杜绝此类侵害未成人权益的刑事案件发生,从更进一步完善、改进教育管理制度方面出发,该院向润州区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此举得到区教育局的积极反馈,该局结合教育职能和学校工作特点,召集相关科室、学校深入研究讨论,在总结教育局原有未成年学生安全保护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学生(特别是女孩的)的保护。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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