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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好人——记镇江中院民一庭法官陈开亮
  • 发布时间:2017-01-23 00:00

 

 

    1月20日下午,镇江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来到镇江中院慰问“镇江好人”——镇江中院民一庭法官陈开亮。

    陈开亮同志1993年从部队转业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刑事审判、审判监督、商事审判、民事审判,所办案件质量高效果好。他坚持原则,遵守法律,弘扬正气,惩恶扬善,传播正能量,坚守法官办案底线。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多次受到全院表扬,2014年被推荐为江苏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5年被授予镇江市劳动模范称号。

    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尤其是2011年调到民一庭工作后,陈开亮不顾年纪偏大、身体多病,全身心地投入到办案中。因工作多休息少,积劳成疾,曾突发胃肠大出血送医院抢救。有一次,他因劳累过度突发胘晕病,但他坚持边治疗边工作边恢复,未因生病而影响案件的审理。

    陈法官在廉政方面,能做到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他在司法廉洁的做法上,深得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赞许,也赢得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近年来他先后十几次收到案件当事人的感谢锦旗,也多次得到当事人写信表扬。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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