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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法院援藏法官金之祥被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 发布时间:2018-08-23 00:00

      2017年7月,江苏省法院第五批援藏干部离开故乡和亲人,前往拉萨市达孜县人民法院,这其中就有润州法院员额法官金之祥同志。在对口援藏的一年时间里,金之祥克服初至达孜的身体不适,在协助院长做好各项法院工作的同时,主动承办案件,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还为该院法官书屋的建设筹措专项援藏资金。因其出色完成了各项援藏工作,被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主要事迹如下:

    信念坚定,党性坚强,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金之祥同志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金之祥一年来跑遍了全县的五乡一镇,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调查、调解、送达、执行工作。2017年该院审、执结案件300余件,结案率为99%,各项指标名列拉萨全市法院前茅。他本人一年来主审案件6件,参与审理和执行案件30件。

    强化审判工作的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法院干警司法业务能力。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多次就审判工作的疑难问题、法律适用问题组织干警进行专题研讨。同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判难点、民商事案件管辖难点等开展多次法律专题讲座。

    此外,金之祥同志还积极为达孜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出谋划策、收集整理资料,为该院法官书屋建设奔走筹措援藏专项资金。法官书屋建设、书香法院工程被西藏电视台予以采访报道。

    来源:润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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