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江同志获“全省优秀法官”表彰
近期,江苏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优秀法官以及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评选活动,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和党组研究等程序,表彰结果已经公示,润州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赵江获“全省优秀法官”表彰。
赵江同志于1995年进入润州法院,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其中民一庭工作八年,人民法庭工作十五年,长期立足基层,服务基层。多年来,赵江同志勤奋学习、踏实工作、团结同事、积极进取,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区优秀公务员、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市文明法官、人民满意法官、优秀法官,被润州区委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两次,曾获镇江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被江苏省法院评为2014-2015年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2018年2月被镇江市中院再次记个人三等功。
历年来,该同志办结各类案件2500余件,其中2014年以来,在承担繁重管理工作的同时,仍办结各类案件500件,仅发改一件,无一件错案,所办案件均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处理,坚持“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努力做到让当事人胜败皆服。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