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庭曹英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通报,江苏省共有4名法官荣获此殊荣,行政庭曹英同志就是其中之一。
曹英同志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自2012年以来,主动承担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绝大部分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该同志15年来一直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始终热爱国家赔偿审判事业,任劳任怨,恪守法律底线和法官职业道德,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行政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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