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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1!镇江法院一案例入选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2025年度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2026-05-1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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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中院发布了《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2025年度典型案例》,镇江经开区法院审理的 “离职员工恶意组团窃取原单位核心技术抢注专利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成功入选。此外,该案还入选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三

离职员工恶意组团窃取原单位核心技术

抢注专利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案件索引

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苏1191刑初177号

案件简介

碳纳米管催化剂制备技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导电浆料,具有较高商业价值。被告人王某云、王某锐、王某民工作期间掌握该制备技术,并与被害单位签订保密合同和竞业禁止协议。三人离职后入职其他同业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申请发明专利,致使被害单位相关制备技术被公开,损失严重。法院审理认为,被害单位碳纳米管催化剂制备技术构成商业秘密。三被告人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并将该商业秘密申请专利,导致该商业秘密为公众所知悉,给被害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主观故意明显、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均系主犯。综合犯罪事实、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碳纳米管技术属于新能源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离职员工组团窃密、抢注专利的犯罪行为,对于规范新能源行业人才流动与技术竞争秩序,助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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