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学习】学条例 传精神 润州法院以政治学习开局全年工作
2019年1月14日,润州法院举行2019年第一期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区人代会精神。院领导班子和各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在条例学习部分,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子敏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等,并要求各支部在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将学习贯彻条例内容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二是高度重视党支部功能建设,发挥党支部在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干部职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部分,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殷叶飞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讲话中提出的“六个任务”进行了重点解读。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讲话精神,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实质。要将学习讲话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二是学思践悟,自觉做准章守纪的模范。从身边做起,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对照,逐项落实;三是结合自身工作,履行好法律工作者职责。旗帜鲜明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随后,张子敏同志就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以用权;三是加强对小事小情的约束,防止四风抬头;四是院庭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履行好管理职能。
最后,集中学习了市人代会和区人代会报告内容和精神。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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