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的航程需要灯塔的指引,人生的坐标需要模范来校准。对于我这个刚涉足司法职业的年轻人来说,翟树全身上所焕发的对司法的无上敬畏、对人民的无限热诚、对事业的无比执着,让我受教匪浅、受益终身,他给了我立身做人、依法办事的价值准绳,给了我投身司法、立业司法的强劲鼓舞。
一、公正是司法人员的价值灵魂,必须保持法律赋予的职业特性
纵观数千年的文明印迹,公平正义是人类永恒追求。如果说立法是分配的正义,司法则是矫正的正义。法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从而化解纠纷,处理矛盾,纠正失范,制裁不法,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使权力被规范,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秩序得维护。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殷切期望,也是法官的职业要求、职业尊荣所在。翟树全 24年来审理民商案件多达24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诉、无一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0%以上,3000多起纠纷诉前调解,不立案、不交费、不开庭即行化解。这一系列的数据得以实现根本原因在于翟树全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公正执法断案。不把公正作为第一信念、第一追求的人,根本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想,每一个法官都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要努力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能动司法,准确把握立法原意和法律的精神,吃透法律的精髓,正确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要实行阳光审判,增加审判的透明度,要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要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诉讼中来,尽量减少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合理怀疑。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尽管工作艰辛、收入不高,但是公正却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在法官面前,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公众关注程度如何,首先要考虑的是要如何实现公正。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司法公正的大厦,是由广大法官精心办理的千千万万案件筑就,公正的丰碑是由群众的口碑组成。
二、廉洁是司法人员的价值基石,必须保持履职要求的道德操守
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正义的天平哪怕被放上一点点私利的砝码,也必将倾斜而失衡,必将对司法的公正构成威胁,使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受到损害。廉洁不保,司法公正必将缺失。没有廉洁这个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人民司法事业无法稳固。从学习中了解到,翟树全生活相当清贫,一家4口人都靠着他每月微薄的工资生活,可就算再艰苦,他也从没有向组织伸过手,甚至孩子想吃鸡肉都强忍着。他用乐观面对一切困难、用信念鼓舞自己前行。艰苦朴素、苦守清贫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显得那么珍贵,但翟树全身上却依然保持着。目前是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时期,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声誉。一些公民一生可能就打一场官司,他们对法院的印象直接来源于对承办法官的一言一行的感受。其中,对法官的清正廉洁是最迫切、最直接的要求和期盼。如果法官队伍不清正、不廉洁,司法公正就会付诸东流,人民法院将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威严将荡然无存。因而我想每一位人民法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视廉洁为生命。要时时警示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从一点一滴做起,谨言慎行,防微杜渐。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甘于清贫,淡泊名利,乐于奉献,要培养自己健康的兴趣爱好和乐观的生活态度,时刻保持法官清廉形象。
三、为民是司法人员的价值主题,必须保持岗位要求的服务指向
古时就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一说,中华民族积淀了深厚的民本思想文化传统。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审判权在内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必须服务于人民。坚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特征。司法的运行过程,就是人民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实现的过程,衡量司法活动的得失成败,最根本的标准在于体现人民意志利益的法律是否能够得到忠实执行。司法为民,是法院工作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动力源泉,是塑造新世纪人民法院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司法公信度和权威性的有力保障。翟树全精神中蕴含着的服务百姓的公仆情怀、秉公办案的职业品格和两袖清风的清廉本色,告诉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人民法官是人民群众的一份子,根植于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服务于人民是应尽之义务。人民法官只有把人民性作为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撑,才能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与侵蚀,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向前发展,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当前,应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广泛推行利民、便民、护民举措,尽量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诉累,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审判作风。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目标,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权,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不断加大司法为民的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司法为民的工作水平。
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深深地撼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灵,他的人格魅力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而他所产生的精神力量,也必将转化成我们实实在在的行动。我要以翟树全为榜样,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切实改进提高工作标准,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以更务实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自己的岗位上奉献自己的青春。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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