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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审判赤子情
  • 发布时间:2013-12-11 00:00

 

    翟树全同志1960年6月出生于吉林省农安县,中共党员,1983年绥化师范专科学校毕业,1989年调入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3年3月份任副庭长。翟树全同志扎根基层20余年,淡泊名利、恪尽职守、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在法官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基层法院法官的优秀代表,他的模范事迹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值得所有的法官学习。

    翟树全同志在23年间经手的2400多件各类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矛盾激化,用公平塑造“法律之魂”。司法环境日益复杂,基层法官工作可谓如履薄冰。法官每天需要面对不同的当事人、理清不同的法律关系、处理不同的纠纷。但不论事情有多难有多重,唯一不应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一种忠于法律信仰、忠于人民、忠于良心的职业素养,这是作为法官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可贵的要求。这也是翟树全同志能如此成绩的原因。   

    忠于法律,以司法正义为核心。马克思说过;“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律是高深晦涩的技术规则,法律规则的抽象形式和具体的社会实践向结合时,常常会显得琢磨不定甚至似是而非。法官作为诠释法律规则的执行者,必须以司法正义为核心,摆正自己的位置,实事求是的处理好每一个案件。翟树全同志在处理的所有案件中,始终做到有法可依,在法律的框架中行驶审判权,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忠于人民。翟树全同志在工作中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总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耐心听取双方的理由,深入了解案情,用公正的审判服务群众。他的真诚唤醒了百姓的理解与支持,得到了百姓的信赖。凡是去过翟树全同志家里的人,都对他家的窗户难以忘怀,用了15年的木头窗框已经腐烂,玻璃几乎没有剩下几块,自己养鹅、穿着便宜的羽绒服……翟树全作为全省唯一一个住在农村的法官,23年的坚守,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翟树全身上看到了他对人民群众饱含深情、对百姓充满爱心、热心的一面。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年轻法官经常会存在一些困惑,在学习翟树全同志先进事迹后,他给了我一下启示:放低姿态、谦虚谨慎,在工作中时刻意识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司法服务人员,不能对群众有高姿态,应当时刻清楚自己的定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系群众、扎根基层,由于基层法院的工作更能贴近群众,在工作中应当意识到群众是我们最大的老师,他们对司法、对法官的认知最直接、最有效。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守基层工作,为审判事业发光发热;要淡泊名利、心态平和,在采访中,翟树全同志提到自己“生活清贫但精神富有”,“有百姓的信任让他获得更有尊严”,选择法官职业就意味着节制欲望、看淡名利,用一生正气赢得群众信任。

    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深深感染着我,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整体素质,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工作中稳扎稳打,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无愧于自己的职业和人格。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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