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槌千钧,法在民心。作为一名年轻干警,我看到我曾经的偶像,现在的同行,在平凡的岗位上用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办好每一个案件。他就是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翟树全。
2009年度“感动吉林”十大人物;2010年3月,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做出在全市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0年6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2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他虽没有感天动地的壮举,但他全力以赴,固守原则,清廉自律,因为他们懂得只有做到公正审案才能不辱一名法官的使命。
吃住在基层,服务在基层,他穷且志坚,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是新时期密切干群关系的正能量。
一辆破旧但干净的自行车,一排老式的东北火炕平房,一群咯咯叫声的老鹅,一块不大的自留地。这就是被大家亲切地称呼为靠谱乡村法官“老翟”的生活。
基层法院的案件多是婚姻纠纷、劳务损害纠纷、轻微刑事案件等,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老百姓常常怀疑司法的公正性,经常会找亲戚好友来说情,甚至有些当事人受社会风气影响也想些歪门邪道,总觉得钱会改变一切,就想用钱来打通老翟;有些当事人为了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也来给老翟送礼。但在金钱、亲情、友情与法律发生碰撞时,老翟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法律的尊严,他不会把手中的审判权作为交易的砝码,不会落入当事人设下的利益陷阱,他会在亲朋好友说情时敢于驳面,会在当事人进行物质利诱时保持清醒。
“我家你嫂子也总这么说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就是这人,干工作不图啥,该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我也不想,”他总是这样调侃自己:“我踏踏实实干事,晚上睡得也香,我穷,但我天天快乐,开心。哈哈……”。正是这种穷且益坚的心态,促使他23年来扎根基层化解矛盾,23年无一错案无一上访,23年没办过一件人情案。
抢抓机遇,及时调解,促进和谐正能量。
正所谓案结事了,只要有一线希望,老翟就不会放弃调解的努力。他经常走乡串户,同当事人拉家常,所辖乡镇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你别看他平时低调少言,可是一见到当事人就会妙语连珠,他总能把握当事人的真实想法,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
老翟审案的一个特点是“能磨”,也是要坚持调解优先。他审理的案件,总是千方百计做好调解工作,能调解的尽量调解,能不判决结案的,尽量不用判决结案的方式结案。他总是这样说:“在农村当法官,就是要多调解,多做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了解法律,相信法院,尊重咱们法官”。
工作勤奋,贴近群众,彰显群众路线正能量。
还记得央视的《最美基层干部—我在基层当法官》中的老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费尽周折调解案件完毕后,他依然不忘群众的安危,到镇上为老人家解决住房、过冬问题。老翟是农民的儿子,现在又是一名农村法官,正是带着这种对农村群众浓厚的感情去办案,尽心尽力地为老百姓着想,实实在在地为他们做事。
老翟处理的案件大多是琐事,烦事,处理不当,矛盾很容易激化,只有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审结案件才能化解矛盾。因此,老翟注重体察百姓愿望,关心群众疾苦,从百姓急需解决的事情做起,尽心尽力帮助解决百姓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工作立足于群众、着眼于群众、着想于群众,重视与群众的直接交流,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切实体现了亲民、爱民、为民的司法人文关怀。接地气,心贴心的老翟工作法换来一个亲切的绰号“翟男”,这一声“翟男”是百姓对他的满意与赞许最好旁证。
我深知对于像老翟工作的广大农村地区来讲,公义每前近一步,都要有巨大的付出。因此,我们年轻法官敬仰所有战斗在后发地区法院的我的领导、我的同事们,你们在寂寞中成就平凡事业,你们常年为民司法所付出的一切,深深感动着每一位当事人。无论在年龄、业绩上存在多大差异,我们都可以从你们和老翟身上找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你们用理想、信念、忠诚传递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正能量。
我们要祝福老翟,祝福像老翟一样奋战在基层的法官,因为是你们在百姓中传递温暖,在群论汹涌的大潮中秉持坚定地立场;是你们在面对专横跋扈的嚣张气焰时,手持公正之剑除暴安良;是你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案结之时事必了;是你们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并献身政法事业。你们是我们年轻法官的骄傲,你们是我们年轻人心中的榜样。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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