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职业的素养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形象,作为法院队伍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如何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质量,如何在辅助法官办案中发挥更大作用,我认为培养书记员良好的职业素养,进一步提升书记员全方位的职业能力是我们每一位从事书记员职业人员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基本前提
职业道德包括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书记员要养成良好的政治素质,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政治立场必须坚定,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拥护党、忠于祖国和人民、忠于社会主义法制。书记员的日常工作直接涉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要求书记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我作为刑庭的书记员,深感自己岗位责任重大,刑事审判来不得半点马虎,工作的严谨和细致贯穿到审判业务的每一个细节,在某些工作环节中责任大于能力。当然,优秀的个人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非与生俱来,亦非一朝所得,我们每一位书记员在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中,需要不断的自我修炼,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理论水平,同时理论联系实际,做到“活学活用”,尤其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要有政治的敏锐性,始终保持清醒的意识,用一颗忠诚的心去扎实工作、服务人民。所以,我认为书记员的职业道德是作为合格书记员的基本前提。
二、职业意识是书记员全面素质的具体体现
首先,职业意识体现在书记员的心理素质方面。审判工作的严肃性、特殊性及重要性要求书记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是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用心思考,用最合理、最有效率的方式去完成工作,对每一个案件的进度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对复杂的案件,要及时与法官沟通,掌控办案的进度和力度,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交流要保持畅通和高效。一切以提高办案效率为先,以领会法官的意图为本。要求我们书记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多学习、多思考、多请教。学习法官们的审判技巧,领悟他们的审判艺术。
其次,职业意识体现在书记员要理解职业的特殊性和严肃性。要有保密意识。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凡涉及案件的信息,要谨言慎行,案卷保管严格执行保密工作,遵守相关的保密纪律。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长期工作的积累,我们在工作中要多向老同志学习、多接触案件、多领悟案件的本质。勤总结、多思考。
三、专业素质是书记员工作质量的保证
书记员的专业素质体现于书记员需要必备的法律知识。书记员虽不直接办理案件,但其诉讼记录是以法律知识为基础的。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在记录中才能得心应手,保证记录的清、准、快,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比如,我在刑庭从事书记员工作,要求必须首先掌握犯罪的基本理论、刑事法规的有关内容以及刑事审判活动的内部规律,从而对制作刑事案件笔录的重点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在制作笔录前还要求先了解案情,先阅卷,对庭审中可能涉及的案件时间、地点、人名、证据、专用词语、法官可能问到的问题都做以摘要,同时区分不同类型案件的重点和一般,以便做出完整、准确的笔录。这些要求我们书记员要有法律的专业知识为积累,平时在学习、生活中多观察、多阅案例,同时进行必要的法律专业进修。
四、过硬的专业技能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
书记员的专业技能包括记录技能和文书的管理能力。司法文书是审判活动的结论和文字凭证,其制作依据即是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实时记录。根据办案的实际情况做好笔录,是书记员的主要任务。庭审的实时记录能力能直观的反映书记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是我们书记员平时的重点考核内容,也是书记员的一项基本功。文字录入的准确率和速度直接影响庭审现场的工作效率和诉讼文书的质量。作为一名在刑庭工作了十四年的书记员,我深知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苦练基本功的同时,要不断的探索平时工作中的规律,比如不断的尝试新的输入法,不断的归积法律文书中常用词语,甚至尝试新的录入工具等等。我们应努力发现工作的规律,精益求精、不断突破。
其次,在案件的文书制作、整理、装订等管理上,我们也应不断的总结和发现问题,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掌握规律。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做到有条有理、有据可查、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再者,书记员应对本庭室的业务流程非常娴熟,努力推动审判程序的进度,从而协助法官尽早结案。从案件的接收、时限、过程、结点,直到存档的各个环节都应积极主动配合,对案件流程的各个环节做到心中有数。这项工作能够很好的锻炼书记员工作的专业管理能力。
综上,一名合格的书记员必须具备上述的职业素养,努力、真诚、踏实的做好本职工作,“苦练内功、爱岗敬业”,同时,我们每一名书记员更应该紧跟当前不断改革的步伐,与时俱进,工作中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始终用饱满的精神状态,从事并热爱这份光荣而神圣的职业。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