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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从转变作风开始
  • 发布时间:2015-01-29 00:00
 
     亲爱的同事们,你们可曾注意到我们法院楼顶那八个熠熠生辉大字——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八个字正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文的关键词。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时候,这八个字在朗月清风之下显得分外明亮。因为这就是我们全体法官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扬中人民作出的掷地有声的庄严承诺。
   
    可有道是“知易行难”,响亮的口号要化作切实的行动方能让人民心中感受到司法为民的这股暖流。个人的力量很渺小,对于青年法官来说,能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绵薄之力的一个着力点就是加强作风建设,司法为民就应该从转变作风开始。
   
    都说作风问题是细节,是小问题。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刘备在临终托孤之时,偏就交待其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所以说作风建设内涵很丰富,精神很深邃。
   
    首先,法官的作风是衡量对人民感情的一种标杆。相信没有一个当事走进法庭的心情不是沉重的,要想以公正的裁判以理服人,首先得以良好的作风赢得人心。成都的杜甫草堂门前有这样一幅对联:“世上疮痍,诗中对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作为“判官”的我们就是要以关心民间疾苦的态度去把握手中的这支笔。清代郑板桥在《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一诗中说:“衙斋卧听潇潇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民生情怀,才造就了郑板桥这样的清官廉吏。法官的工作看上去“高大上”,实际却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因此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其次,法官的作风是对法律事业责任心的一种体现。就连宋慈这样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宋提刑官,在他的法官生涯中都不敢对工作细节有所放松。宋慈在其所著的《洗冤集录》中就说过:“慈四叨臬寄,寸无所长,唯于狱事,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也就是说宋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非常小心谨慎,不敢有所懈怠,他正是以其高度的司法责任感青史留名。当我读到宋慈在《洗冤集录》中对后世法官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曲伸之机括,于是乎决” 的谆谆教诲时,不禁发下宏愿:日后法槌落下的时候,定要让人间听到正义的声音。
   
    最后,法官高尚的作风是一种对法治中国进程的有力推动。在来法院工作之前,我曾经是一名教师。教育界有这样一句话:“一个学生可能是老师眼中的百分之一,可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却是百分之百。”诚然,行业间属性是相通的。一个法官眼中的当事人,可能只是百分之一,可一个当事人眼中的法官就代表了整个法官的形象。试问一个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将会在人民心中构建怎样的法官形象。法官廉洁的作风传达给当事人的不仅是一种清风正气,更是一种对法治中国的坚定信心。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信心比黄金更宝贵。”所以说法官高尚的作风将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有力推动。
   
    各位亲爱的同事们,为了让我们胸前佩戴的法徽更加闪亮,司法为民,请从转变作风做起。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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