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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血丹心成就法治年“华”
  • 发布时间:2015-05-20 00:00
 
   2014年12月10日,微信朋友圈被法律人刷成了黑白色。一张张照片,一段段文字,哀思如潮,追忆连绵,都是关于邹碧华。读与思之间,他的轮廓渐渐分明,他的精神慢慢显现。
  纵观邹碧华的法治人生,勤奋好学、崇法尚德、勇于创新、乐于奉献……都是他的特质,他的标签。面对司法改革,他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在改革大潮中奋楫前行,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凡此种种,追根溯源,支撑他实现司法人自身价值的莫过于“三心”。
  
    赤子之心构筑法治信仰
  邹碧华曾说:“当我们把信仰看作生命一样重要的时候,我们就能够为信仰付出我们的时间、精力甚至生命。” 他似是为中国法治进步而生,对公平正义满怀赤子之心,并用这份拳拳之情孕育对法律的信念,构筑对法治的信仰。在长达26年的工作生涯中,虽然角色多次转换,但是他为推动司法进步的不懈努力和对法律职业的坚定追求从未改变,知之愈深,信之愈笃,行之愈实。
  不忘初心,方能走远;不负信仰,方得始终。每一个法院人在选择踏入司法之门时,都心怀对法律的美好向往。但时间如流水,无情地冲刷法治梦想,消磨人生意志,致使司法人的坐标或停滞不前,或偏离方向;为何邹碧华能始终如一,念念不忘?因为他用法治信仰为自己的司法梦想指明方向,用赤子之心使自己的法律人生充满力量,矢志不渝,全力进取。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力军的法院人,应当保有对司法事业的赤子心,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向着法治中国的目标不改初衷,坚持不懈、日积月累,汇聚司法正能量,努力构建司法新常态,必将赢得更多民为司法工作点赞。
  
    担当之心承载法治变革
  邹碧华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担当精神,尤其是司法改革彰显其作为先行者的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要强化改革责任担当”。干部有担当,最难是改革。邹碧华曾说“改革,是一点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面对各种各样的难题,他迎难而上,不惧压力,尽其所能地推进了很多工作,让我们看到了他敢于担当,敢为天下先的改革者形象。可以说,他是司法改革的研究者、倡导者,更是践行者和推动者。
  改革,与我们每一个法院人休戚相关。如今已进入深水区的司法体制改革面临的任务重大而艰巨,没有现成的经验,也没有参考的依据,只能摸索前行,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风险不可谓不大。可当前有个别领导干部或法官缺乏担当精神,做任何工作都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尤其是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俨然“稻草人”,遇到困难绕道走,避重就轻怕担责,试问如此这般,改革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如何实现?生逢中国法治建设求新求变年代的法院人,应紧紧抓住实现法治梦想的历史机遇,在改革的大潮中从我做起,勇立浪头,敢于担当,敢于破难,用实际行动回应改革关切,助推改革发展,千万条涓涓细水必将汇聚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洪流。
  
    同理之心滋润法治土壤
  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体会他人的情绪,理解他人的感受,这就是邹碧华的同理心。他在一次演讲时曾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他把同理心落实到司法工作中,就是基于群众的位置和观点来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就是司法为民。信访接待、回访当事人、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打造“律师服务平台”……一系列为民举措深受群众的肯定与好评,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员额制改革过程中,邹碧华坚持不搞“一刀切”,制订科学的考核标准,以此提高年轻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推己及人,换位思考,是邹碧华对同理心的最好诠释。
  人民群众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依法治国的承载者。故而,法院人不仅要善解法律,还要善解人意;除了精通法理,更要近乎人情。习近平同志曾强调:“做工作要注意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只有将心比心,才能换取真心,才能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良策”。同理心是提升司法工作能力的抓手,是发现问题的法宝,是改进作风的利器,是科学决策的东风。新时期的法院人只有秉持同理心,做群众的知心人,听实话、察实情,才能求真知、收实效;只有怀着同理心,想群众之所想,用同情心,用真情、倾全力,才能赢信誉、树公信。
  碧血丹心仍在,法治年华常新。邹碧华精神铭刻着鲜明的时代烙印,也浓缩着奋发的人生精华,他的故事让人启迪、发人深省、催人奋进。我们应静心感悟,默默体味,把邹碧华的法治精神传承下去,为建设法治中国而不懈奋斗。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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