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获得主要荣誉(个人)
江苏省级
2月,许登月被江苏省高院评为“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3月,邱文华被江苏省高院授予“三十年奖励”
11月,刘华被江苏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12月,王芳被江苏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镇江市级
1月,洪军被镇江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评为“镇江市优秀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员”
6月,王丽被镇江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党员先锋号”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2013年获得主要荣誉(集体)
下一篇:2017年获得主要荣誉(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