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获得主要荣誉(个人)
  • 发布时间:2018-12-21 00:00
江苏省级:
2月,刘成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3月,王芳被江苏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5年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7月,王芳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张晓霞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执行标兵”。
 
镇江市级:
4月,李师柯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刘光亮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4-2015年度全市法院新闻宣传优秀作品奖”;
7月,王振玲被镇江市委政法委评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镇江市政法体统优秀党员干警”;
11月,赵瑾俊被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评为“消费维权特别贡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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