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获得主要荣誉(个人)
全国级
1月,王丽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江苏省级:
3月,王丽被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
4月,王丽被江苏省共青团授予“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5月,刘莉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书记员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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