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院领导分工
  • 发布时间:2026-01-12 09:03

叶 巍:主持市中级法院全面工作。

鲁 宽: 负责市中级法院日常工作。分管执行局(综合协调处、执行实施处、执行指挥中心)、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庭指导办)、基建办。

张子敏:分管立案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办公室(咨询委员会)。

陈 敏: 分管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装备处、司法鉴定处。

赵 坚: 主持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教育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工作,分管督察处。

刘宇玥:分管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官协会。 

张巧林: 主持执行局工作,分管民事审判第五庭、司法警察支队。

周  建:主持纪检组工作。 

唐东升:分管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柳建安:分管新闻处、研究室。 

朱晓军: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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