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镇江法院5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
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稿件采用情况,镇江法院共有5篇案例入选。
#1
保险人援引的免责条款应具有合理性和关联性——秦龙公司诉人寿镇江公司保险合同案
编写人: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周强 陈庆
#2
发生意外事故后雇主因先行赔付取得的保险金请求权范围的界定——建安公司诉人保镇江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案
编写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荷 李洁
#3
债务加入纠纷应当参照适用担保法律规范——农商行诉科艺贸易中心等金融借款合同案
编写人: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吴飞
#4
贷款人参与过桥资金借贷对借新还旧认定的影响——担保公司诉潘某珍等追偿权案
编写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邰玉妹 李洁
#5
村委会疏于管理并放任他人改变土地用途,应对因违法用地整治而产生的建筑物拆除等损失承担责任——安信德物流仓储公司诉上堭村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案
编写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李祉含
据介绍,该丛书所载案例是从全国法院报送的大量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内容涵盖各类型常见纠纷,对审判业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重要的参考价值。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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