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法院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有关亊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位于句容市宝华镇龙汤路侧加油站,有房权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91.62平方米,无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55.16平方米,加油站配套机器设备22台。整体拍卖,起拍价266065元(有保留价)。2、苏州市吴中区月滨一村2幢305室房屋,建筑面积74.55平方米,参考价40.74万元。
二、咨询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 6 月 18日16时止。展示地点为标的地。
三、拍卖时间:2012年 6 月 20日 10 时
四、拍卖地点:丹徒区丹徒新城金谷东路9号本公司拍卖厅。
五、保证金缴纳:1号标的竞买人需在2012年 6 月18日16时前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5万元保证金,(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81006706010149000948,开户行:交行解放路办事处。)2号标的10万元保证金按上述时间缴纳到(户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账号:3211022401201000009648,开户行;镇江农村商业银行;)以款到账为准。
六、竞买登记截止时间:2012年 6 月18日16时。个人竞买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携保证金缴纳票据来本公司办理参拍手读。
联系电话:0511-85113378 13218388696 联系人:闫先生
咨询地址:解放路22号京城饭店1号楼5楼
公司地址: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金谷东路9号 网址:WWW.ZJHXPM.COM
本公告刊登于2012年6月4日《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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