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4月27日10时至2016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1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镇江市大港银山鑫城农贸市场001幢第2层房地产。
1、0201-0212室,所有权证号:镇房权证港字第32418923号,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第2层,建筑面积429.78㎡,用途为商业用房。评估价2563306.77元,起拍价2563306.77元,参拍保证金15万元。
2、0213-0218室,所有权证号:镇房权证港字第32418924号,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第2层,建筑面积198.60㎡,用途为商业用房。评估价1184496.08元,起拍价1184496.08元,参拍保证金6万元。
3、0219-0232室,所有权证号:镇房权证港字第32418925号,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第2层,建筑面积459.57㎡,用途为商业用房。评估价2741577.60元,起拍价2741577.60元,参拍保证金15万元。
4、0238室,所有权证号:镇房权证港字第32418985号,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第2层,建筑面积2283.56㎡,用途为商业用房。评估价13619677.06元,起拍价13619677.06元,参拍保证金7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2016年4月12日起至2016年4月26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为1万元,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的共有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等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6年4月25日16时之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5月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535258227650)。
十一、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房地产所有权证。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1-85319193(周法官)。
监督电话:0511-85319215。
联系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1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