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依照法律规定提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四)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案件。
(六)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
(七)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八)受理赔偿案件,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按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法官专业培训工作;协助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领导全市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本院所属法官培训中心。
(十二)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制定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有关工作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三)组织和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十四)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22个职能部门(科级建制)。具体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育处;新闻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实施处;执行裁决处;综合协调处;研究室;信息技术处;行政装备处;直属行政机构:司法警察支队;审管办。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机构(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机关党委、老干部处。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5年,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 市生态领先特色发展、加快建设令人向往的新镇江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严格依法办案,在加强公正司法上取得新成效。狠抓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1、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2、积极推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3、加强对审判活动的内部监督,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4、健全办案责任制,对法院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实行记录和责任追究。5、强化对基层法院案件管辖情况季度评查,健全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庭审观摩评议、裁判文书评查抽查等机制,强化发改案件意见交流,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水平。
(二)立足审判职能,在依法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坚持立足审判依法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1、依法服务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2、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涉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3、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增强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妥善审理股权转让、公司诉讼、企业破产重整等案件。4、做好金融案件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5、深化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6、加大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法治政府建设。7、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推进改革创新,在提升司法水平上取得新成效。1、扎实做好网上办案工作,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建立流程节点短信告知制度。2、加大庭审网络直播,对应当上网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构建阳光司法体制。3、全面开展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将当事人提交和案件审理中形成的所有诉讼材料同步、实时扫描进案件管理系统,上(抗)诉案件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同步移送,切实保证案件审理公开透明。4、抓好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的指导工作,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效果。5、完善合议庭制度,深化审委会改革,构建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6、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四)积极回应关切,在落实司法为民上取得新成效。1、妥善审理执行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各类民生案件,依法及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探索对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等问题。3、深入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专项行动。4、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综合运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形成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5、全面整合优化全市法院立案庭和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健全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便民举措。6、畅通信访渠道,坚持诉访分离,依法处理涉诉信访。7、依法惩治闹访、暴力访等非法信访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规范涉诉信访秩序。
(五)坚持从严管理,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2、高度重视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与高等法学院校合作,加大干警司法能力培训和综合素养提升。3、完善法官导师制,加快青年法官的培养和成长。4、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5、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抵御金钱诱惑、人情关系干扰和避免利益冲突的廉政制度,加强对干警业内外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6、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有腐必惩,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四、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镇财预〔2015〕2号),2015我院部门预算资金4002.08万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我院部门支出预算4002.08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3361.84万元;案件审判350.00万元;提租补贴77.21万元;住房公积金213.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589.77万元;项目支出412.31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2015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407.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执法执勤用车运行(交通费)和物业管理等。
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5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17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由市外办根据市政府确定的2015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统一编制);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9万元。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2、“三公”经费预算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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