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优秀法官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苏高法〔2016〕230号通知精神,经各单位民主推荐申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政治部考核、院党组研究,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作为表彰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一、全省优秀法院推荐表彰对象
二、全省优秀法官推荐表彰对象
1.镇江市中级人民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戴晓东
2.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丁卯人民法庭审判员刘沫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联系电话:85319232)。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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