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新建项目试桩检测服务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新建项目试桩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03CZ03115
(三)项目预算:13.8万元
(四)项目地点: 镇江市润州区(东至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南至南徐大道、西至坡岗路、北至五里路)
(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证书的核定项目应包含本项目测试内容(核定项目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省、市建设质量主管部门通报的检测行为不良记录。
三、响应时间
响应开始时间为2024-3-8 00:00,
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3-15 9:00。
四、项目评审
评审开始时间:2024-3-15 14: 30
评审地点: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檀山路9号跑马山庄3号楼101)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姓名:范女士
联系电话: 15365995277
固定电话: 0511-88970128
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
(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
(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