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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陆俊杰,男,汉族,1994年8月24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现案件已生效。陆俊杰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联系人:贺洁 联系方式:0511-8657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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