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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暂不列入我市鉴定机构随机备选范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1-25 11:34

各基层人民法院:

因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向我院说明,其与其他鉴定机构整合事宜已在江苏省司法厅办理,即将无法正常开展法医临床鉴定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11日起将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暂不列入我市法医临床初次鉴定机构随机备选范围。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责任编辑:zjf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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