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重新列入我市部分鉴定机构随机备选范围的通知
各基层人民法院:
因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在我市法院存在数件长期未结案件,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两级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质效,我院曾通知自2024年3月14日起将该所暂不列入我市医疗损害初次鉴定机构和法医临床初次鉴定机构随机备选范围。目前上述超期案件鉴定工作已全部结束。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28日起将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重新列入我市医疗损害初次鉴定机构和法医临床初次鉴定机构随机备选范围。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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