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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法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见闻
  • 发布时间:2011-11-21 00:00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

——镇江法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见闻

 

    面对纷繁复杂的形势和任务,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要有正确的理念指导。镇江两级法院领导和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不动摇,主动依法服务大局不动摇,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0月,两级法院得到了镇江市委书记许津荣、市长刘捍东等市领导先后十三次批示肯定。近日,镇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时,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把人民性的价值理念内化为自觉的思想观念

    “我与宋涛法官素昧平生,一茶一饭的交情都没有。宋法官凭借自己的责任心和执着,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办结了将近五年都没有拿到的赔偿款,我真的非常感动”。

    这是发自市民王先生内心的肺腑之言。原来,5年前王先生因与他人发生专利侵权纠纷诉至外地某法院,该院做出赔偿王先生5万元的判决。王先生申请执行后,该案被移送到镇江中院,由于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中止了执行。今年,王先生又申请恢复执行,但执行工作仍然困难重重。中院宋涛法官接手该案后,不厌其烦,走街串巷,依法采用各种方式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就在王先生自己都不抱任何希望的情况下,近日接到了宋涛法官的电话:执行款已经全部到位。

    “五万块钱虽然不算多,但是这体现了法官‘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王先生立即给镇江中院茅仲华院长发出了感谢信,感谢好领导带出这样的好法官。

    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镇江两级法院坚持将司法的人民性价值理念内化为自觉的思想观念,细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忠实地履行司法的职责,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通过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和“三走进三服务”、“访民情,听民意”、“三解三促”等实践活动,注重加强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已在全市村镇和街道社区设立198个民意联系点,47个诉讼服务站。全市法院全面加强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了“八个有”: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约见有人排、咨询有人答、上诉有人办、执行有人促、纠纷有人解。大力推行上门立案、预约开庭、电子签章、假日法庭等便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中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和完善巡回审判工作,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就近诉讼。目前,全市法院已设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巡回法庭20个,巡回审判点51个。

     把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外化为一系列积极的司法举措

    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这一根本目标,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就是服务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大局。今年以来,镇江各法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司法审判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制定司法应对措施。

    年初,镇江中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为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得到了市委书记专门批示肯定。在此基础上,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系企业活动,帮助企业排查经营法律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法律帮助,出台了《关于为我市实施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受到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充分肯定。

    为更好地依法服务全市重点民生工程建设,中院领导带领三个调研小组,专程上门听取市领导的意见和要求,赴相关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深入调研,形成《关于我市城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中涉诉问题的调研报告》,出台《关于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指导意见》、《关于为我市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等,这两个《意见》被镇江市委市政府《镇江信息》予以全文印发。年内,中院与句容法院积极上门调研全市首个征收项目,主动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促进该项目的顺利启动和实施。市委许津荣书记专门作出批示: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法律服务主动作为的办法,不回避“难点”、直接深入一线、法律宣传教育在先,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冲突的做法值得总结提炼。

       把能动司法的理念演绎为实现法的内在价值的重要实践

    “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人民法院和法官能动作用的发挥,法律不可能得到充分的贯彻执行。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就是要在审判活动和审判延伸活动中融入司法理念、法律思想和审判经验,最终实现法的内在价值。全市法院上下深知这个道理。

    今年以来,各法院全面加强“法企共建、庭所共建、庭镇共建、庭社共建、庭校共建”等和谐共建品牌建设,全市法院与126家单位建立共建关系。针对镇江全市上下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六连冠”,两级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涉军维权工作,全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8个涉军维权合议庭,与29家团级以上驻军单位均建立联系人制度,开通了法律拥军专线电话。各基层法院还分别在辖区团级以上部队设立“法律拥军工作站”,并派出“法律指导员”定期指导工作,建立了“组、庭、站”三位一体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1-10月妥善办理涉军维权案件30件,军地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10月份,中院出台《关于为深化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省法院予以全文转发,公丕祥院长专门批示肯定,并要求全省各地法院学习借鉴。各法院不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发出有关社会管理方面的司法建议7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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