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诉讼服务“三三制”模式效果好
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全面加强和改进以立案窗口为主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注重在完善基础设施上下功夫,在提升管理水平上做文章,在实现“一体化”上求突破,形成了具有特色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三三制”模式。
“三三制”模式是全市法院以全面改善服务设施、全面拓展服务功能、全面完善服务举措“三个全面”为基础;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措施、诉讼服务工作制度、诉讼服务考核机制“三个完善”为重点;以突出“三公开”(公开法律规定、公开工作流程、公开执法纪律)、“三明确”(明确岗位、明确承诺、明确职责)、“三规范”(规范着装、规范用语、规范礼仪)为保障,全面加强和改进以立案窗口为主体的诉讼服务建设的新模式,有力促进了案件审判质效提升、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
“三三制”模式的确立和运行,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2011年,全市法院实现了审判质效的稳步提升,市中级法院审判综合质效指标在全省法院排名同比大幅度上升。全市共有18342起矛盾纠纷进入诉前调解,调解成功15657件,成功率85.36%。全市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社区、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站,培训人民调解员7127人次,与148家单位建立和谐共建关系,初步形成“网格化”服务体系。镇江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并被确定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丹阳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
日前,镇江市委书记许津荣在《镇江法院简报(第156期)》上作批示,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系统搭建解纷平台的“三三制”模式。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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