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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绩突出
  • 发布时间:2012-01-10 00:00
 
 

    近日,镇江市委发出文件,表彰2006-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121个地区、部门和单位“2006-2010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给予10名同志先进工作者奖励,给予30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予99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丹阳市法院导墅法庭、句容市法院下蜀法庭、润州区法院南徐法庭获“2006-2010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丹阳市法院立案庭庭长刘绛昱、扬中市法院刑庭审判员王锋、京口区法院刑庭审判员马宁虎、润州区法院副院长杨克勤、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庭长吴茜被记个人三等功。

    2006年镇江市委、市政府作出开展新一轮平安镇江建设重大决策以来,全市法院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和依法延伸审判职能,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利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持续保持全省领先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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