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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1(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 发布时间:2012-01-18 00:00
 

    2011年,全市法院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平安镇江、法治镇江建设,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强市富民作出了应有贡献。全市法院全年受理案件69384件,结案67259件,同比分别上升20.24 %和21.98 %。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263件,审结2223件,同比分别上升7.2%和6.67%。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毒品犯罪等专项活动。市中级法院、京口法院精心审理了境内外广为关注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加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及渎职犯罪案件60件66人。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依法、宽严有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1375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42420件,审结40632件,同比分别上升34.81%和36.99%。其中,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2537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7438件,解决争议标的33.28亿元。依法促进科技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86件。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21件,审结315件,同比分别下降13.48%和13.46%,对5件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

    加强执行工作,全面维护裁判权威。受理执行案件16865件,执结16638件,同比分别上升6.51%和9.69%;执结标的24.16亿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同比上升18.44个百分点。深入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加大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力度,全市法院纳入清理范围的2156件执行积案全部清理完毕。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和基层协助执行网络,采取悬赏执行、公开拍卖财产、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执行救助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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