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镇江两级法院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服务大局、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省法院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经逐级推荐,公示,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为润州区人民法院等11个法院记集体一等功、丹阳市人民法院等23个集体记集体二等功、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4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授予京口区人民法院等17个法院“优秀法院”称号;为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丁卯法庭副庭长吴茜等12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朱卫芳等77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授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陈庆华等65名同志“优秀法官”(优秀工作者)称号。
镇江法院获得表彰的具体名单如下:
一、省级优秀法院:京口区人民法院
二、省级集体记功
集体一等功:润州区人民法院
集体二等功:丹阳市人民法院
集体三等功: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三、省级个人记功
个人一等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丁卯法庭副庭长吴茜
个人二等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朱卫芳
京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李俊
润州区人民法院南徐法庭副庭长顾健
丹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峰
四、省级优秀法官(优秀工作者)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陈庆华
丹徒区人民法院宝堰法庭庭长眭咏梅
扬中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副庭长包新月
句容市人民法院后白法庭审判员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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