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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获双拥六创标兵单位并记二等功
  • 发布时间:2012-03-30 00:00
 
 

    从3月29日召开的“镇江市六获全国双拥模范庆功大会”上传来喜讯,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镇江市委、市政府、镇江军分区授予双拥六创“标兵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负责人殷建平获个人二等功。会议宣读了表彰决定,全市军地共有12个单位获“标兵单位”称号,29个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33名个人荣记个人二等功。镇江中院茅仲华院长作为获奖的地方单位的唯一代表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律拥军工作的新载体、新模式、新内容,多措并举推进涉军维权工作,为镇江市六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军地领导的充分肯定。

    两级法院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法律拥军大局意识,研究制定法律拥军的具体措施,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法律拥军工作,并在军分区、人武部的协同下,与驻镇部队首长就和谐共建、法律拥军进军营等具体事宜进行沟通交流,有效推动涉军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两级法院均成立了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江中院与镇江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法律拥军工作站工作规程》等文件,在涉军维权工作中确立了“四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即涉军维权组织机制百分百建立、军地配合保障措施百分百落实、涉军困难当事人百分百司法救助、涉军案件百分百案结事了。

    全市法院与29家团级以上驻镇部队均建立联系人制度,各法院设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三优先”工作原则,对涉军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各法院拓展审判职能,全面推进法律拥军各项举措。镇江中院民一庭自2007年起与解放军镇江船艇学院船艇教练大队开展军民共建,每年定期举办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送法进军校”活动,深受广大官兵好评。句容法院将每年10月的第一周确定为“维护国防利益宣传周”,与句容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国防知识电视大赛,在报社、电台开设维权专栏。丹阳法院向部队官兵及军属发放“维权”法律服务联系卡800多张,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及案例选编2000余份。

  全市法院在团级以上驻镇部队设立了15家“法律拥军工作站”,设置意见箱,确立联系人,定期开展各项法律拥军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解答部队及军人、军属提出的法律问题,近三年来,共接受军人军属热线咨询200余人次,回复来信100余件次。2011年7月下旬举办“服务大局,法律拥军”主题宣传周活动

  两级法院均设立了“军人军属优先”立案窗口,优先办理涉军维权案件的立案工作。全市法院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军队情况的审判人员组建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军民事案件。针对近年来该市涉军案件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类型的特点,全市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尽可能地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涉军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军纠纷74件,其中调解结案30件,撤诉结案21件,案件调撤率达到68.9%。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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