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全国巡讲团在江苏法院进行巡讲,巡讲主会场设在盐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都设立了视频分会场,中院及各基层法院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审判庭(执行局)全体审判人员分别在各院的视频会议室观看了巡讲。
巡讲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庭长李红星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讲授了化解社会矛盾,调解民事纠纷的经验与技巧;72岁的河北南和县法院义务调解员鲍清芳大娘以亲身经历讲述了自己成为义务调解员的心路历程;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陈绍惠讲述了心理疏导在化解涉诉信访中应用的生动实践;辽宁本溪中院立案二庭庭长石延民传授了抓好源头化解、落实终结移交的经验做法;上海高院立案庭审判长金鸣讲述了用真心化解涉诉信访积案的感人故事。
镇江中院茅仲华院长认为,听了巡讲团5名成员的巡讲收获很大,对于做好群众工作、提升司法能力都有很大帮助。他要求全市法官都要好好学习、认真研究巡讲团成员的经验做法,不断增进群众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水平,着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
注:
“四个必须”—— 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总结多年来涉诉信访工作经验基础上批示指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四个必须”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内在规律,系统总结和提出了当前涉诉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是必须遵循的工作思路、方法和要求,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五项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五项具体的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包括信访评估预防制度、通报制度、约期接谈制度、多元化解制度、案件终结制度。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