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确定一批全市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
近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确认和继续确认全市法院2008年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以来的12个部门、法庭为全市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
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积极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廉洁司法示范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经各法院申报,中院考察审核并报院党组研究决定:确定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等7个审判业务部门为全市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同时,继续确定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等5个审判业务部门为全市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
附:全市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名单
一、新确定的全市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润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丹徒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扬中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丹阳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句容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二、继续确定的全市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京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丹徒区人民法院宝堰人民法庭
句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来源:镇江市镇江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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