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认真贯彻镇江市委、市政府双拥“全面融合、全面提升”新要求,狠抓立体多维涉军维权机制建设,打牢涉军维权根基,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
把维权工作与法院干警国防教育、我党我军优良传统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培育“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工作理念。健全以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合议庭为主体、法律拥军工作站为纽带的“一组一庭一站”双拥工作机制。完善军地联席会议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形成“专门领导、专人负责”工作制度。建立涉军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实行重大涉军纠纷由院庭长并邀请部队领导共同做好调处工作;在现役军人、军属或退伍转业军人中选聘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参与涉军维权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保障,为涉军维权工作办公室和案件合议庭安排必要的经费、装备。
依法服务大局,强化涉军审判职能发挥
坚持“涉军案件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涉军案件。将调解作为化解涉军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实行“三调一判”制度,即庭前调解、庭上调解、判前调解和及时裁判。对危害国防利益和针对军人军属的犯罪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做到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以平息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稳定、保障国防为目标,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演习训练、国防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军事禁区管理等方面的军地纠纷以及历史遗留的涉法问题,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市中院对于各基层法院处理的可能影响经济发展或社会稳定的敏感疑难案件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军维权案件,及时开展指导工作,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
完善“三快四优先”绿色通道,确保司法服务公正高效
对涉军维权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判、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原则,突出快受理、快审理、快执行,开辟涉军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发挥立案大厅及诉讼服务中心军人军属优先窗口的功能,专人导诉,做到优先立案、当日移送。在立案登记表和卷宗封面加盖“涉军”专用章,加强案件审理全流程跟踪管理,确保从立审执各方面推进涉军维权案件最大程度、最快速度案结事了。将涉军维权工作纳入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评价考核体系。
建立涉军维权案件巡回法庭,力争30%的涉军维权案件就地审理和调解。对于驻地偏远或其他原因参加庭审困难的部队和军人军属所涉及的案件,到驻军单位或者军人军属所在地开庭审理。对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军人军属,积极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
推进军地文化融合、军民感情融合,打牢法律拥军根基
开展制度化、经常化法院与部队的联络协作,通过部队选派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到驻地法院帮助工作、参加法律培训等方式,协助部队培养法律骨干人才。以举办“服务大局,法律拥军”主题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以爱国拥军为主题的国防教育课,结合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由院领导带队深入驻辖区部队进行慰问,与部队举行共建联欢,密切军地、军民感情;深化送法到军营活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部队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邀请部队官兵指导法警进行队列操练、射击训练,组织本院复转军人召开座谈会,营造爱国拥军良好氛围。
坚持“诉内维权、诉外服务”,深化双拥工作效果
针对个案审理中反映出的在处理维护国防利益和地方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与地方群众正当利益方面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政策风险等进行梳理总结分析,及时制作司法建议,向党委、政府及部队反馈并提出改进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建议。充分发挥热线电话的作用,做到每个电话必有登记,每个电话必有回复。
各法院还认真抓好涉军维权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宏观经济形势下涉军维权案件的前瞻性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对策。今年,市中院已将《打造立体多维涉军维权工作经验总结》作为课题进行研究,并被列入2011-2012年全省法院审判经验总结项目。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功能。每个工作站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为广大官兵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每年举办一次工作站之间的工作交流,提高工作站的法律水平,每年举行一次工作站的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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