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荣膺“全省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
在6月13日召开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院表彰为“全省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法庭指导工作得到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2010年以来,镇江中院法庭指导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民事审判第四庭成立为契机,着力加强和完善人民法庭统一集中指导模式,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开展,人民法庭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成效更加明显,基层评价更加突出,法庭影响进一步扩大,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中院《人民法庭统一集中指导模式》审判经验总结项目被省法院评为优秀项目,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作专题发言,被最高法院《民事审判通讯》转发,并即将在最高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上刊发。
会上,镇江中院姚强副院长代表镇江中院作了题为《发挥集中指导机制优势力推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的会议交流发言,详细介绍了镇江市实行的人民法庭统一集中指导工作模式的具体内容、工作措施和成效,得到了最高院和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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