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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丕祥批示肯定镇江法院依法服务大局工作
  • 发布时间:2012-08-22 00:00
 
 

    近日,镇江中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出台了《关于为更好更快建设现代化新镇江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从服务保障现代化城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幸福和谐城市建设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服务举措和工作要求。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审阅后作出重要批示:“镇江中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服务和保障建设现代化新镇江的二十六条司法工作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希望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务求实效。镇江中院的这一经验做法,值得全省各地法院学习借鉴。”

 

    此外,扬中法院主动依法服务第八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出台《关于为第八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工作意见》,从加强诉讼服务工作、建立立案绿色通道、妥善审理涉园博会案件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服务举措和工作要求。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对此予以批示肯定:“扬中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不动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服务和保障第八届江苏省园博会顺利举办的司法工作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受到了扬中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希望认真落到实处。扬中市法院服务大局的经验做法,值得全省各地法院学习借鉴。”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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