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多措并举将审务督察工作向纵深推进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多举措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将审务督察工作向纵深推进。今年1至7月,中院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4.68%,同比上升1.57个百分点;1至6月,纪检监察受理投诉举报数量同比下降11.84个百分点,取得良好效果。
领导重视,设立专职督察员。在中院监察室设审务督察办公室,确定3名专职督察员,各部门廉政监察员为兼职督察员。专、兼职审务督察员,对法院的庭审情况以及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察。对不规范行为,定期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组织明察暗访32次,检查庭审等有关情况121次,下发通报34期。
突出重点,强调督察常态化。研究制定《审务督察实施方案》,将审务督察纳入全市法院的重要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小组有权当场责令行为人停止错误行为、责令行为人检讨或者通报批评、向被督察单位和部门提出督察建议并督促其整改、向院长建议暂停行为人职务、甚至对行为人提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
狠抓落实,督察过程动态化。建立案件跟踪督查制度,监察部门既可以根据群众反映主动跟踪督查,又可以根据审判业务部门申请,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跟踪督查;业务庭向督察小组申请启动跟踪督查程序后,经分管领导批准,监察部门指定督察员对案件审理进行全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解决,实现督察工作由事后向事前、静态向动态、结果向过程的转变,有效增强法官自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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