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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与消协就公益诉讼问题进行座谈
  • 发布时间:2012-09-13 00:00
 
 

    新《民诉法》刚刚修订出台,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提上日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9月11日下午,镇江中院与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就新《民诉法》中规定的公益诉讼问题进行了座谈和讨论。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殷建平、柳建安,市消协秘书长魏晓曦、副秘书长戴学才等参加座谈。

    近年来,全市法院通过与消协联合发文,召开诉调对接推进会,消费者权益纠纷联调联动等举措,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和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市消协魏晓曦秘书长对全市法院与市消协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的肯定。殷建平副庭长指出,对法院和消协来说,新《民诉法》中规定的公益诉讼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加强理论探讨和实务准备。目前公益诉讼的配套法律、司法解释等尚未出台,法院和消协加强沟通,在诉讼主体、证据搜集采信、赔偿范围标准等方面,都需要研究交流,形成共识。在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开展先行先试,力争取得一些经验,努力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影响。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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