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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十八大专稿一 用和谐司法手段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 发布时间:2012-09-17 00:00
 
 

    运用和谐司法手段化解各类涉诉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始终追求的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十七大以来,镇江两级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主动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对接,力争在诉前化解部分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为切实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普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细化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衔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建立以法院为主、各有关方面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处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各法院在立案窗口和人民法庭均设立调解工作室,加强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与工会、妇联、工商、卫生、劳动仲裁等机关、部门建立完善了诉调对接机制。在乡镇、街道、社区建立诉讼服务站,定期委派法官巡回接待,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协理员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扬中法院积极争取扬中市委、市政府支持,将诉前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丹徒成立我市法院系统首家以调解员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作为法院便民服务的窗口,主要负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民事纠纷和未成年犯帮教等社会矛盾的调处。开发区法院丁卯人民法庭在辖区聘请百名老年人民调解员,为群众参与司法提供了平台,也增强了司法亲和力。2010年以来,全市共有25954起矛盾纠纷进入诉前调解,调解成功21787件,成功率达83.94%。

    2011年,全市法院开展了“争创无涉诉信访法庭、争当无涉诉信访法官”活动,面对比较严峻的涉诉信访态势,两级法院在“双争”活动中敢于“碰硬”,院领导带头包案下访,化解信访难案、老案,同时做到“三个必去”,即群众信访多的地方必去,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地方必去,可能引发越级访、集体访的地方必去。浙江人孙某在丹阳打工期间因工伤双手致残,由于对法院判决的赔偿结果不满意,孙某进京上访10年。2011年8月,市中级法院院长茅仲华得知此事后,主动约见孙某,并亲自协调相关方面,解决了孙某的信访诉求,孙某感动不已,表示再不上访。仅去年1年,茅仲华院长本人带头化解信访老案27件。在他的带动下,全市法院系统院领导与庭领导都深入到信访工作一线,将解决信访工作常态化。

    全市法院还以法院领导下基层“三解三促”为抓手,结合“三同三增”、“万起案件评查”,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法院主要领导每月公开接访一天、“四定一包”等工作制度,有效解决部分上访老户问题。2011年,全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综合排名全省第二,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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